唐贸羽绒城订单采购规则
版本生效日期:2018年2月22日
1 定义
1.1 订单采购:是指采购商在唐贸羽绒城(以下简称“唐贸”)发布求购订单的信息,等待卖方响应供货的交易模式。交易过程中的订立订单合同和履行订单合同的全过程由唐贸系统进行管理,其中包括寄样、检测、议价、下单、支付履约保证金、备货、支付货款、验货、收货、开具发票等环节。
2 采购订单的发布与管理
2.1 发布权限:唐贸的认证用户即可发布求购订单商品的信息。
2.2 商品信息:买方发布求购订单商品信息时,需按唐贸的规定填写求购订单商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种类、质量标准、检测机构、规格、货源地、采购数量、价格、供货日期、发票类型、寄样地址等信息)。
2.3 买方管理:买方可自行在工作台管理自己的求购订单商品信息,做上架、下架、编辑、删除等操作。在买卖双方生成合同前,买方可以对自己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下架、编辑、删除处理。
2.4 信息真实性:买方必须保证其所发布的求购信息的真实性。若因买方提供虚假信息产生的纠纷由买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且唐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下架、信息删除、限制权限、降低评价等一系列惩罚措施。
3 交易达成与履约保证金支付
3.1 卖方响应:卖方可以在唐贸电商平台上搜索和查看订单采购需求详情,卖方有意供货可点击我要供货进行响应,向买方提供供货商品信息,并向买方寄送样品和议价,当买方认可卖方货物和价格后,由买方发起合同,卖方确认后即生成电子交易合同。
3.2 看样:卖方需向买方提供样品,样品可选择邮寄方式,也可线下协商看样。
3.3 合同生成:买方选中供应商后,发起合同给卖方确认。若卖方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则放弃合同,与买方重新沟通后让买方重新发起合同;若卖方对合同条款无异议则确认合同,生成正式合同。
3.4 履约保证金支付:合同生成后买卖双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比例可双方议定,其中卖方履约保证金可以用货物抵押的方式执行,卖方抵押货物应进入唐贸指定标准仓库或指定标准厂库冻结。
3.5 支付方式:买方应通过唐贸交易资金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和货款,系统根据履约进程对履约保证金和货款进行冻结和划转。
3.6 合同生效:正式合同在买卖双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或卖方抵押货物进入指定仓库冻结后生效,系统即冻结双方履约保证金,进入待交收状态。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买方的相关商品订单信息将被系统更改或冻结。
3.7 合同打印:唐贸会自动生成电子文本合同,买卖双方可选择使用唐贸提供的模板合同进行打印,或另行签订线下合同,合同信息应与唐贸电子合同信息相一致。
4 履行订单合同
4.1 履约时间:根据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履约可一次完成或在不同时间分批次进行,买方每次提货前应支付相对应的货款。
4.2 卖家备货:供应商根据订单合同要求备货,备货完成后通知买方付款提货。
4.3 支付货款:卖方备货完成后,买方应根据订单合同要求支付对应的每次提货数量的货款,唐贸冻结买方货款后通知卖方可交货。
4.4 提货:买方支付货款后应填写提货数量、提货人信息、提货委托书等资料,然后委派提货人前往卖方存货地点验货提货。买方也可委托卖方发货送往买方工厂或仓库。
4.5 收货确认:买方应在卖方通知买方提货后7天内完成验收并登录唐贸系统进行收货确认。若买方对交收货物的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的,应在卖方通知买方提货后7天内通过唐贸系统提出异议申请;若买方逾期未通过唐贸系统进行收货确认或提出异议申请的,视为买方已收货且无异议。
4.6 货款划转:在买方收货且无异议或异议得到解决后,若发票不需唐贸监管则货款将被划转到卖方交易资金账户;若发票需由唐贸监管,则系统将冻结卖方一定数目货款作为发票保证金,剩余货款将被划转到卖方交易资金账户,发票保证金由买卖双方约定。
4.7 发票监管:买方在发布求购信息时可选择委托唐贸监管卖方的发票开具,也可选择线下自行处理。
4.8 发票确认: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唐贸单独确定或者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向买方开具发票。若由唐贸监管发票的交易,买卖双方应约定发票保证金,买方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系统将释放卖方的发票保证金。若卖方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向买方开具合格的发票,唐贸有权对卖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源下架、扣除发票保证金、降低评价等一系列惩罚措施。
4.9 唐贸交易服务费: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唐贸有权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服务费的收取项目和费率由唐贸在系统中进行公示。
5交收异议处理
5.1异议处理范围:买家在履行订单合同过程中对货物品牌、规格、质量、数量、发票等产生异议的,可以在收货确认之前及发票确认之前通过唐贸系统向卖家提出异议。
5.2异议处理方式:
(一)质量异议:
质量异议发生后,买方可申请由买卖双方交易合同中约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测,该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检测报告证明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卖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24小时内负责调换质量合格的货物,或者与买方协商重新结算货款。协商、调换不成的,买方有权要求取消交易(解除合同)。唐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卖方采取降低评价、扣除质量保证金(如果有)等措施。
买卖双方通过唐贸资金账户支付货款的交易,唐贸将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和双方协商结果,采取二次结算退还买方部分货款、取消交易退还买方全部货款、划转全部货款给卖方等不同措施。
质量异议中的责任方承担检测及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为合格时,费用由买方承担;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时,费用由卖方承担。
(二)货物数量异议:买卖双方交收数量以提货时的货物实际数量为准,货物的交收实物溢短在交易合同中予以规定。根据买卖双方确认的货物实提量,缺少货物数量超出约定的数量时,卖方应在24小时内补足货物,或以合同规定价格为标准,退还货物不足数量部分的货款。
(三)发票异议:买家在验票时对发票产生异议的,应立即向卖家提出异议及相关证据,并与卖家协商解决异议。卖家拒绝处理或在买家提交异议后24小时之内未进行处理的,买家可以申请唐贸调解,或提起仲裁。
5.3 异议处理结果:异议处理后,唐贸于处理当日以书面、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买卖双方。通过交易资金账户支付货款的,异议处理完毕后,唐贸将解决结果录入系统,系统根据处理结果进行释放货款、退还全部或部分货款、或扣除、释放保证金(如果有)等处理。
唐贸拥有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